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变更各项《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作者:wyf 发布时间:2008-04-11 00:00 字号:

一、项目名称: 变更各项《药品经营许可证》  (行政许可)

二、申报材料:

(一)、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县局一式二份材料一份、市局一式一份)

1变更注册地址

a.拟变更的经营场所等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书)使用权证明;(地址要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b.拟变更的经营场所交通地理平面图,功能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面积)。

2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a.主管部门的任命、任免相关文件或聘任解聘通知书;

b.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药师以上职称)的简历、学历、职称证明、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人员要有上岗证、健康证);

c.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申明。

D.连锁门店需提供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并盖公章;

3变更经营范围
a.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人员职称、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b.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c.与拟增加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需要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建筑面积,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面积,待验区、合格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经营中药饮片的零货称取专库(区)或分装室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

4变更仓库地址或增加仓库

a.拟变更或增加仓库后的仓库交通地理平面图,功能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部门名称、面积);

b.与拟相适应的验收、养护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c.拟变更或增加仓库的房屋产权或使用租赁协议证明;(地址要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5减少仓库

a.减少仓库原因的情况说明;

b.原仓库布局平面图、减少后的仓库布局平面图。

(6)企业名称变更出具

(一)工商部门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拟变更企业所在地市局出具的该企业无《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四)、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钢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晰,用塑料抽杆夹装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异地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849岁)。

注:(变更企业负责人的需变更企业名称)

三、审批程序:(上报件)

窗口受理审核申请(不予办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如材料不全,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材料及)—→窗口查验证资料—→现场审查验收合格—→窗口变更许可证。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五、审批时限: 5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药监局窗口:3115859

八、举报投诉电话:  3115208      31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