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 字号:

2016年,市食品药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服务,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局领导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准确。

(三)拓宽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局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证号等平台的新闻发布的作用,定期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系统各部门和单位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将信息整理分类后准确、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再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外信息公开。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热点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截至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383条,在线访谈1次,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公开信息1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2条,信息公开工作从数量上和覆盖面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监督抽验情况,并适时介绍相关科普知识;通过局网站抽检信息公开栏目,每月公布一次安全监督抽验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名称、批号、标示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不合格项目等信息;通过局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消费警示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类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和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的曝光力度。通过局网站,及时将所有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局网站食品药品案件公示和“诚信红黑榜”栏目进行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1例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申请人通过投递申请的形式提出相关诉求,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并按照申请人要求及时公开了申请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目前,我局向申请人邮寄材料时一般均采取快递到付形式,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完整,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回复率达100%。全年无一起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承办市政协提案5件。在市政协提案委的有力指导和具体帮助下,我局承办的5件建议提案已全部落实到位,政协委员的满意率100%。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亮点和监管成效信息等重点信息未能充分反映,信息公开时效性也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利用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存在的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重要性的宣传。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相关工作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好地服务公众和监管对象,形成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