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什么后果?如何移出?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什么后果?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何移出?
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等明确了申请提前移出(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条件和程序,既体现对当事人有效惩戒,又给予当事人重塑信用、改过自新的机会。《办法》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后,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同时,对申请提前移出时提交的材料、工作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