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实录】淮北市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实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4:50 字号:




一、会议时间:202437日(星期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市市场监管局六楼大会议室 

、参会人员

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文旅体局、市烟草专卖局、国家金融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等8家发言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其他消保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主任(消保委秘书长),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登记注册局及市市场监管局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市消保委秘书处及12315中心全体人员

会议议程:

主持人:徐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1.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文旅体局、市烟草专卖局、国家金融总局淮北监管分局等8家单位分别作新闻发布。

2.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提问。

发布会实录:

同志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既将来临, 为隆重纪念这一消费者的重大节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过去一年里政府及有关部门, 在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披露侵权典型案例, 解读今年的消费年主题

出席今天会议并将作新闻发布的领导有:

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  任晓东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青海

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政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进书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薛天红

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局长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北分局统信科科长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 安徽经济报、安徽法制报、淮北传媒中心和中安在线等四家媒体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媒体界的朋友, 表示真诚的欢迎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八家单位分别进行新闻发布,二是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提问采访。

下面分项进行,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由八家单位分别进行新闻发布。

首先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任晓东同志作新闻, 大家欢迎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任晓东: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精心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努力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一、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

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3605件,审结3334件。随着网络技术、经营模式的发展,消费方式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特点,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数量整体呈平缓增长趋势,主要分布于服务领域、商品买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涉及的民事案由十余种。从结案方式看,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占比68%,借助消费者协会等外部调解组织与内部调解机构等多方力量,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比32%,诉源治理成果显现。从审理期限和审理程序看,全市法院严格落实审限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繁简分流,推行多元纠纷化解,提高审判质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聚焦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人民至上,完善便民举措,依法妥善审理好消费维权案件,旗帜鲜明地规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药、污染环境等刑事、公益诉讼案件66件,判处81人,护好“菜篮子”“药箱子”“生态绿”。依法审结物业、餐饮、快递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45件,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依法审理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新业态消费案件,准确认定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线上、线下双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等单位的交流协作,深度应用“三联三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一月一机关”“一季一政府”活动,提升执法、应诉水平。

三、聚焦消费领域,创优营商环境

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妥善审结生产、购销、流通等领域合同纠纷,全力保护市场主体,营造优质消费环境。妥善化解涉农副产品产销、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案件371件,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1件,判决惩罚性赔偿640万元,严厉惩处售卖“假酒”“假书”的违法经营者,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加强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对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不断增强经营者的诚信责任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辖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合作,针对大多数消费者权益案件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特点,多方合力化解纠纷,实现消费纠纷的源头化解。

四、聚焦法治宣传,强化裁判引领

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广场咨询、以案说法、互联网直播庭审等方式,并结合支部组织党员志愿活动,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邀请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两访一平台”工作,定时接访企业家,定期走访企业,普及健康生产知识,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好“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的良好契机,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用鲜活的事例向公众传递司法裁判理念,努力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消费者理性、合法、适度维权。

乘势而上启新程,奋楫笃行再出发。2024年,全市两级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坚持速裁快审;进一步加强新类型案件调研,针对“知假买假”、网购团购等新兴消费领域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有效应对新类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公正高效办理涉消费领域案件,平等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络,健全维权联动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实质性化解。

下面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青海同志作新闻发布. 大家欢迎。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青海:202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推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各类制售假冒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着力构筑淮北市消费安全、打假维权的新格局,为淮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案件办理情况

(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况

2023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审查逮捕6件17人,批捕3件10人,不批捕3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32件87人,起诉29件67人,不起诉1件3人,判决生效17件34人。

(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情况

2023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审查逮捕8件16人,批准逮捕5件13人,审查起诉50件135人,已起诉37件69人,不起诉21件35人,判决生效50件80人。

(三)卷烟打假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卷烟打假案件批准逮捕10件12人,起诉38件72人,监督立案5件。

(四)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会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摸排涉嫌犯罪线索,建议移送和监督立案。2023年度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两法衔接案件33件34人,检察机关建议移送32件33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32件33人,侦查机关立案侦查28件29人,已经提起公诉6件10人,不起诉3件3人,裁判生效9件13人。

(五)公益诉讼办案情况

202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共立案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民事公益诉讼33件,已判决的案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检察机关继续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始终保持对打假侵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一要强化政治站位,发挥捕诉职能,积极推进侵权假冒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预防,保障食药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二要依托行刑衔接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全面履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补充侦查、立案监督等办案职责,缩短办案周期,强化办案质效;三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两端”、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鼓励群众举报相关案件线索,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警示一片、教育与影响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侵权犯罪,参与市场环境整治,既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也是我们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深化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久久为功,为我市的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面请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政委闫杰同志作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政委闫杰: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消保委的正确指导下,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全市涉食品药品、伪劣产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更加有力有效地维护淮北社会大局稳定。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保护合力。2023年,市公安局积极联系消保委各成员单位,先后就危害药品安全、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与市市场监督局、市文旅体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2个,制定联席会议制度1个;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全市农资生产经营户5家,对发现台账录入不规范、场所管理不规范等行为,已责令整改;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32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商超、汽修厂、书店、药店、诊所进行检查,共计检查124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实现情报共享、线索互推、联动执法等机制落实,根据案件进展,随时召开案件联席会,针对案件难点问题形成一致意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权犯罪。2023年,市公安局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总抓手,开展“守护平安——砺剑行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领域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行动期间,全市共办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刑事案件1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5人,移送起诉257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6起,发起全国集群2次,受到公安部贺电表扬4次,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钱三雄批示表扬3次。

2023年,市公安局坚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所办理的“8.15侵犯著作权案”,历时7个月,出动警力200人次,成功打掉一条涉及北京、河北、山东、江苏等多地的生产、销售盗版书犯罪链条,抓获嫌疑人27名,查封盗版书籍仓库7处,扣押各类加工机器60余台,盗版书籍100余万册,涉案价值1亿余元,案件受到中宣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文旅局、最高检等多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办理的“7.3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消防器材案”,摧毁生产销售犯罪团伙2个,捣毁窝点6处,抓获嫌疑人56人,扣押假冒伪劣灭火器3万余具,涉案金额1.47亿元,及时消除了潜在的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入选公安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例。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知晓度。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正面舆论引导和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传媒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突出报道典型案例和打击成效,震慑食药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市公安局积极对涉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共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市场等地开展宣传活动75次,向人民群众宣传介绍假冒伪劣商品、侵权商品的维权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市公安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及警民议事厅,发布宣传信息100余条,提升人民群众维权意识。4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市民详细讲解普及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市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树立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做到不购买、不阅读、不使用、不传播。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消保委的指导下,继续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伪劣产品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常态化的清查行动,进一步挤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的活动生存空间,并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活动,组织民警进校园、进社区,在人民群众中营造自觉抵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下面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进书同志作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进书:一、记者提问: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及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因此,老百姓十分关心自己购买的房子能否按时交付。请问,市住建局在保障老百姓如期住上自己购买的房子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市住建局:保交楼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了推动逾期交房项目如期交付,实现保交楼稳民生,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利益。市住建局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保交楼工作。

一是专班运作,推进保交楼各项问题化解。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逾期交房治理工作专班,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现场实地察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问题项目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楼一策”找准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多部门联动、分类推进,妥善化解主要矛盾,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建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问题楼盘,着力化解房产风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二是助企纾困,推动保交楼项目融资贷款。一是建立我市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部门间会商平台、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房企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二是争取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为我市建投悦府、绿地21城、恒大中央公园3个项目争取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共4.729亿元,保障后续工程建设。

三是优化政策,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密切跟踪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认房不认贷纳入本市“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执行。

四是专项整治,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房屋交付使用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若干规定》《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和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买房人的利益。二是加强检查整治,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责令整改、信用降级、移交处罚等行政手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违规房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举措,2023年以来我市共推进建投悦府、绿地21城、恒大中央公园等保交楼项目累计实现交付5800余套,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记者提问:房屋的质量问题可以说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之一,请问市住建局针对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是如何监管的,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住建局:房屋的质量问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由于房屋工程建设工期长、工序复杂、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导致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多种多样,如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墙体空鼓,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屋面渗漏;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气设计位置不合理等等。市住建局为了消费者住上好房子,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清理既有建筑质量投诉存量问题。建立住宅工程保修措施,由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维保单位3个畅通渠道在楼栋大堂、电梯轿厢、小区公告栏3个明显位置分别设置住宅工程质量受理告知牌,将房屋维修受理部门、物业客服受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电话明示,主动建立沟通渠道直面业主诉求,拓宽业主的“找茬”渠道,第一时间响应业主诉求。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严”字当头,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有效规范质量行为。 “实”字筑基,加强过程监督管控。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各道关键工序节点,未组织分户验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实行竣工验收“一票否决”制,未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不得交付使用。 “常”字发力,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的基础上,实行更加精准的“差别化”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季度性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等,形成有效监督力量。

三是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质量风险保障机制,更大范围内推广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积极探索物业维修保险、幕墙质量险、屋面防水质量险等专项保险,利用保险力量,提升工程潜在质量风险管控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是大力组织 “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开放日能够让消费者在交房之前了解房屋的工程质量总体情况,有效参与对房屋质量的评价,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行为,保障房屋交付质量。市住建局出台《“业主开放日”质量查看工作指南》,将质量查验关键要点5大项26条,包含户内门窗、地面、墙面、顶棚、水电及公共区域等多方面指引,要求各项目在 “业主开放日”期间分发给每个住户,指导广大业主入户验房,做到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交付之前。2023年全市49个项目开展“业主开放日”,受益业主16100余人,消除质量隐患7000余条,通过开展业主开放日的项目投诉量占比仅为13.7%,大幅度降低了投诉量,有效解决群众身边问题。

下面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薛天红同志作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薛天红:2023年,淮北市文旅体局根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善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推动了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7月,淮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安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12月,淮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安徽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2023年12月,淮北光大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淮北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一、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为持续维护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我局持续发力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体育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一)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文旅体市场常态化执法检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专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联合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加大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较大型的文化场所,强化营业性演出的内容监管。2023年,我市文旅体局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1501人次,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执法检查4438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7处,查办案件54起,其中轻微免罚案件10起,行政调解1起,确保文旅体市场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二)实行动态监管。持续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对网吧、KTV、游艺场所、旅行社、导游和星级饭店的动态监管,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落实好我市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工作;指导督促33家旅行社全面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紧抓旅行社资质完善、团队信息报送、导游APP开启、电子合同备案四个指标不放松,按质按量填报数据、完善信息,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填报国家平台和省平台季报月报,及时审核星级饭店出租率、入境人员信息、完善省级隐患平台相关信息,让行业监管不留死角和盲点。

(三)开展专项整治。有序开展暑期文化市场、无证无照经营、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假冒、“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旅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旅游客车安全带规范使用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行为,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为消费者创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以消费者满意度为中心,进一步在强化标准、提升品质、赢得口碑上下功夫,以优质服务提升知晓率、回头率、消费率,促进产业提质升级。

(一)深入学习,夯实队伍基础。积极组织市县(区)两级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及文旅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为期三个月,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多门课程在内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班。督促学员一边正常完成单位工作,一边抽出业余时间参加网上培训,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切实增强文旅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确保达到培训目的及效果。组织召开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星级饭店、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约8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传达学习省、市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带领与会人员深入学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企业进一步了解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重要性及不规范经营面临的处罚,增强企业自我守法意识。

(二)多管齐下,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文件,并将我局牵头出台的《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涉及的导游人才奖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导游晋级考试的积极性和认同感。紧扣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组织的各种线上线下培训机会,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学习,树立品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选拔我市优秀导游参加首届“安徽金牌导游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选拔测试,我市三名导游顺利通过考试,确定为首届“安徽金牌导游”培训班合格人员,以点带面共同提升我市导游服务水平,增强游客满意度。组织省级等级旅游民宿评定专家、民宿管家参加2023年全省旅游民宿管理服务示范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提升行政部门监管水平和评定专家业务水平,推动我市民宿紧紧围绕游客需求规范发展,以确保游客安心舒适为目标。

(三)树立标杆,强化引领带动。结合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星级饭店年度评审复核等工作,积极开展行业内安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技能,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指导口子酒店牵头制定餐饮服务单位打包服务管理规范行业团体标准,起草《餐饮服务单位厉行节约指南》,制定《餐饮服务质量要求》文件。动员部署星级酒店参与“食安安徽”品牌创建并成功认证,全方位、深层次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口子国际大酒店致力于推行“光盘有奖”政策,将文明用餐与酒店服务深度融合,申报案例《小餐桌展现大文明》于2023年9月22日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佳案例,为全市星级饭店持续践行“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成为淮北旅游行业服务新标杆。

三、抓好宣传引导,增强维权意识

通过多元化活动的开展和文旅体知识宣传,做好消费者对文旅体行业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一)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活动。多渠道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 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使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节约意识、文明意识深入人心。2023年3月11日,市文旅体局旅游监管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托“3.15”消费者权益日在万达广场开展以“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黄金假日、东南、大地三家旅行社员工参与宣传活动。在活动广场,市文旅体局布置展位,围绕主题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和横幅,发放文明旅游宣传折页、旅游地图、《安徽省旅游条例》等资料200余份,回复市民和游客咨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积极宣传典型执法案例和旅游投诉维权案例,提升市民法律维权意识。在活动中,志愿者还向过往的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倡导游客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争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同时引导旅游经营者要倍加珍惜旅游市场来之不易的复苏局面,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靠优质服务活跃旅游市场,齐心协力、共同营造文明出游氛围和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举办“5.19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我局紧紧围绕“美好中国 幸福旅程”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推出系列公益惠民措施。发放文旅体惠民消费券10万元,涵盖书店、电影院、特产好物等品类。遴选榴园地锅鸡、柴荣烧鸡、文昌宫香油、曦强乳业等20种特色美食、旅游商品用作安徽主场活动品尝展示,号召企业诚信经营。举办 “中国旅游日”淮北市主题活动,向市民游客发放旅游手绘地图、文明旅游宣传折页、环保袋、扑克牌等文创产品,向市民讲解淮北丰富的文旅资源,倡议市民游客自觉加入到文明旅游、诚信旅游推广者、传播者的行列中来,

(三)引导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督促旅游企业着眼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文明旅游督导员、志愿服务队作用,用有温度的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持续开展游客理性参团宣传教育,提醒游客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旅游景区质量提升行动,通过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休憩设施、指引标识等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管理维护、经营秩序、旅游咨询、信息服务;要求景区加强对内部商户管理,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推动旅游景区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市民游客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四、完善投诉受理,筑牢法律防线

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提升文旅消费维权效能,淮北市文旅体局强化消费公平共识,以“3个+”为载体,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消费活力,实现消费者从放心消费到满意消费转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 “线上+线下”,吹响宣传“先锋号”。在线上,通过“淮北文旅体”“智游淮北”等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抖音等新媒体以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文旅法律法规。同时用“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强制购物”等生动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做到让广大消费者知维权、敢维权。在线下,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在相王广场、南湖公园、图书馆等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畅通游客投诉渠道,24小时专人负责,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受理,及时处理机制,2023年以来,累计办结“12345”便民热线及其他方式旅游投诉82起,帮助游客争取权益21950元,游客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监管+法治”,擦亮执法“探照灯”。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建立案卷集中评议倒逼机制,按照“察、查、改、验”四个环节,形成“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有回顾”闭环管理,推动文旅市场监管常态长效。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2023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检查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市场220家次,确保了全市文旅市场规范有序。

(三)“卖家+买家”,细耕维权 “责任田”。对于文旅消费“买家”,针对退团、游玩过程中景点关闭、行程打乱等一系列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布消费维权公告和消费预警提示。通过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我局官方网站等多平台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多渠道受理旅游投诉,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针对文旅消费市场“卖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多次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商户”等专项活动,每年组织经营业主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完整、规范、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归集“双公示”数据,让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享“双公示”信息成果,让文旅行业守信者更好经营,让失信者行为受到限制,从而在源头上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线。

下面请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局长周智同志作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局长周智:尊敬的各位领导、广大媒体工作者: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代表淮北市烟草专卖局作消费者维权发言。

2023年,淮北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市各级执法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完善政法烟草联席会议机制,积极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价值观。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全力开展烟草专卖打假打私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积极成效,有效维护辖区烟草市场秩序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净化市场环境贡献烟草力量。

一、2023年打假打私工作情况

(一)烟草打假打私取得新成效

2023年,淮北市烟草专卖局以“打团破网”、假私烟整治、电子烟监管等重点工作为契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单位,先后开展“春雷”、“破晓2023”、“皖剑2023”、“平安寄递”、“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辖区卷烟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期间,淮北市局共出动执法人次1752人次,查获物流寄递案件61起,查获真烟4.76万支,假私烟2.302万支;涉案案值12.76万元,同比增长100%。“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淮北市局共出动执法人次3190人次,查获假私烟案件71起,查获假私烟73.48万支。

“1.09”非法经营电子烟案,淮北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次性水果味电子烟2000余支、电子烟烟具600余个、电子烟烟弹1000余个,涉案金额达20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成功斩断了一条销售非法电子烟产品犯罪链条。

(二)两法衔接注入打假新活力

2023年,我们联合市委政法委举办市级烟草打假打私实务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烟草局专家为40余名政法、烟草办案骨干授课。培训解读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政策,破解政法烟草行业间的信息差壁垒;集中解答烟草案件法条运用方面的困惑,为各单位办理烟草案件提供参考和支撑;解决烟草专卖打假打私领域存在的难题,有效推动烟草专卖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立体监管构筑工作新格局

2023年,我们持续探索联合检查、集中整治、边界防控等综合治理措施,封堵假私烟运输通道。对于重大案件、疑难问题,邀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共同会商,实行“一案一议”,结合具体案情,针对具体问题,商讨解决方案。每季度召开涉烟刑事案件调度会,听取案件汇报,跟进侦办情况,分析共性问题,解决个性问题。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制假售假集中清理整治。

电子烟监管全面深入开展

2023年,我们围绕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管理制度体系文件和重要通知,推进电子烟市场监管落实落地。电子烟管理部门严格依据《安徽省电子烟零售店布局规定》,平稳有序做好电子烟行政许可实地核查和准入审批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积极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加强宣传引导,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打假打私事业步入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淮北市烟草专卖局将坚持烟草专卖制度不动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全市各级执法单位支持,进一步健全政策协调、指挥调度、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打击,密切关注假私烟草专卖品异常动向,坚决做到细查深挖、露头就打,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护航全市经济发展送上“烟草答卷”,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现在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北分局统信科科长魏凯同志作新闻发布大家欢迎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北分局统信科科长魏凯:根据《淮北市2024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分局)2023年度消保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保工作总体情况

分局着力于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安徽省首家民办非企业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淮北市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同理消保中心)进行消费者投诉处理和纠纷化解,进一步提高了金融纠纷化解的专业性、独立性,标志着淮北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分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保险业进行行业规范和违规行为处理,确保金融行业正常有序运行。2023年度,分局累计接收处理涉及银行保险业违规行为信访和举报61件,办结48件。其中,银行机构9件、保险机构51件、其他1件。辖内同理消保中心年内收到涉及金融服务的投诉521件,成功调解513件,涉及金额6627.31万元。

三、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一)规范办理,依法履职。2023年,分局严格按照信访举报操作规程,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告知、答复,并针对查实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依法履职。2023年,分局累计办结信访举报事项共计48件,办结率78.68%。

(二)加强监管,查缺补漏。针对核实的问题,运用监管约谈、监管函、风险提示书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化解长效机制,督促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规范业务开展。针对保险黑产代理举报多发问题,进一步深化与辖内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合作,打击黑产代理。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选取部分举报问题突出的机构,由其主要负责人至淮北市同理消保中心开展接访,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化解积案难案。

(三)加大处理,严肃问责。2023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核查违规总金额514.56万元。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机构对13人次进行了内部处分或经济处罚,其中,总经理1人次、副总经理2人次、部门经理3人次,普通员工7人次,合计经济处罚26.41万元。

四、存在问题

(一)黑产代理举报问题突出。2023年以来,分局累计接收的疑似黑产代理举报43件,占比为70.49%。在核查中发现,大部分黑产代理提供的举报材料具有一定模板格式,主要体现为包含由举报人署名的模板化举报材料,电话回复书面版及录音,相关司法案例,且取证方式主要为“钓鱼取证”。同时,也会出现个别疑似黑、灰产代理会陪同举报人来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二)反复举报占用监管资源。举报途径设置的目的在于对金融行业的规范,确保金融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得到保护。但部分举报人进行举报的目的是通向监管部门举报的途径向机构施压,来满足其利益诉求,其中,部分举报人因对无理诉求得不到满足多次来访来信,甚至缠访闹访。监管资源大量消耗在应对数量繁多的投诉、举报件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管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也存在行政复议、诉讼的风险。

五、2024年消保形势研判及工作思路

(一)2024年形势研判。目前经济形式整体较为低迷,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较大的基金类产品跌势预计将会持续。同时,经济大环境影响个人就业和收入,导致部分投保人无力续保甚至需要提取保单价值作为资金周转,但仅能提取现金价值使投保人损失较大。上述情况将会激化客户与银行保险机构间矛盾。而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会将矛盾进一步激化,或将导致信访举报增加。同时,黑产代理维权举报日益频繁,在寻找监管部门履职漏洞的专业能力上也愈发增强,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工作人员的履职风险

(二)2024年工作思路。一是推动保险机构改变以业务员为核心带动的寿险产品营销模式,增进保险产品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的了解,提前化解投诉举报风险。强化与行业协会、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合作,加强对黑产代理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压实银行保险机构消保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因客户情绪化以及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诉举报件,积极做好制度规定解释和思想疏导等工作,将做到矛盾事前化解。三是加强对金融产品风险宣传,改变金融消费者对银行所有产品全部“保本保息”的固有观念,让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观。四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常态化运用监管约谈、监管函、风险提示书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针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符合行政处罚的及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由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新闻发布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消费维权为重点,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畅通维权渠道、化解消费纠纷、严查侵权案件、守护消费安全,全市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信心得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一)快速受理投诉举报。2023年,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42523件,其中咨询30270件,投诉10786件,举报1467件,投诉按时初查率99.97%,投诉按时办结率100%,举报按时核查率100%。及时、妥善处理12345便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件、舆情件、市局网站转办单等2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9.02万元。

(二)有效化解在线纠纷。完善在线消费纠纷机制,全市新建ODR企业108家,在线处理消费者投诉643件,按时办结率99.61%,和解成功率85%,分别高于全国平均1.1和31.98个百分点。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69家,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累计191家。积极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

(三)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利用开放式党校,创办消费维权大讲堂活动,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消费警示;制定实施《淮北市消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淮北市消费教育乡村行“大喇叭”宣传活动方案》,积极打造元洲装饰公司、建筑装饰协会和曦强乳业等消费教育基地3个。

二、倾力办好民生实事

(一)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纵深推进“放心消费在淮北”,放心消费创建教育活动覆盖全市92%的行政村,评选认定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6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9家,全市累计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31家。新发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497家,累计达1112家,涵盖衣食住行等多个领域,全年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984件,合计30.47万元。

(二)持续规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铁拳”、两节打假、农资执法、夏粮购销监管、互联网销售危化品等各类专项行动,加强教育、医疗、旅游、物业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加大非法加油站整治和散煤治理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抓好网络交易监管,全市系统查办各类案件2625件,涉案金额358.2万元,罚没金额985.78万元。

(三)联动推进消费维权。落实“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积极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皖北区域城市协同协作,推进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联合消保委成员单位开展预付式消费维权、高速公路服务区(驿达)“食安行”和“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年进行消费警示提示18次。淮北仲裁委、市司法局、市消保委等4家单位,联合成立全省首家消费纠纷调裁中心。

三、扎实做好社会关切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食安守护”专项行动,强化“两超一非”问题治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创建和品牌建设,杜集区成功创建第三批“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全市24家单位获评“食安安徽”品牌。开展小作坊三年整治提升行动,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12家,大力推进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暨品质品牌“双提升”行动。开展农批(农贸)市场索证索票和入场查验专项整治、食品销售安全“佳节守护”、农批市场“四化”巩固提升和农村地区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60家。深入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聘任23名外卖配送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抽检10984批次,开展“你点我检”240批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计划和民生工程任务。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全年检查药械妆经营使用单位3945家次,责令整改113家,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4181份,其中严重(伤害)报告395份,同比增长117%。加强药械网络销售监测,建设化妆品标准化店23家。推进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风险分级监管,将1033家企业纳入分级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上下同步、行纪同向、行刑同频,扎实开展“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查办药械化案件298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5起,1起案件入选省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淮海经济区典型案例。建立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聘请12名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宣贯落实,相关做法被总局简报刊发,多次受到省局通报表扬。全年完成国抽联动12组、省抽联动135组、市级618组监督抽查任务,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20组,开展燃气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做细做实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4235”工程,推行“质量分析+专家会诊+整改提升”问诊模式,出动问诊专班37个(次),开展质量技术培训36次,开出质量诊断书35份,解决质量问题75个,《淮北提质强链精准助力碳纤维企业升级转型》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质量技术帮扶典型案例,省局韩永生局长在全省工作会议上连续2次予以点名表扬。

(四)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480余家,检查设备10237台套,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00余处,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28份,立案查处59起。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和“瓶安”行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专项行动,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5起。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淮北”行动,做好新一轮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皖北区域城市协同协作,大力推进跨区域线下无理由退货,探索消费维权一体化,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加快建设“五宜”幸福城市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现场的媒体朋友进行提问。

现在开始提问。

一、市公安局

1、问: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日趋复杂隐蔽,请问我市公安机关是如何应对的?

答:随着网络时代信息化步伐的加快,食品安全领域面临隐秘性、跨界性等许多新风险新挑战,我们淮北市公安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风险化解、违法打击和社会共治并举,“以打促治、以打固防”,深化行刑衔接,强化联合执法、信息互通、问题共治,切实保护好群众“米袋子菜篮子餐桌子”。

针对肉、油、菜、蛋、奶等老百姓日常餐饮食材,淮北市公安局强化排查巡查,一旦发现有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不法行为,坚持快立快处、快侦快破、露头就打,致力于迅速扫除群众身边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假劣食品、假烟假酒等背后非法、黑产链条犯罪,淮北市公安局广辟末端线索来源,深度经营、追根溯源,对上查原料、查包材,对下追销售、追流向,全力打掉背后犯罪网络,着眼于全力以赴保护老百姓切身利益。

淮北市公安局突出重点时间专项打击整治,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打击“两超一非”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势——食安行动”为抓手,联合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深入校园、商超和农贸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让“群众安心过节、公安打假护航”。

2、问: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举措?谢谢。

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行政部门协同协作配合下,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等问题多发易发点,把打击矛头对准各类侵权假冒犯罪,高压严打不动摇,持续发力不放松,主动进攻、深挖细查,相继破获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保护维护了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净化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四个聚焦”,依法严打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突出犯罪,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聚焦健康安全,严打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侵权假冒犯罪,及时消除现实风险隐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聚焦科技创新,严打科技领域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影响创新发展、侵害企业重大权益犯罪,切实保障科技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创新创造活力。三是聚焦文化繁荣,严打侵犯著作权犯罪,切实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四是聚焦营商环境,严打各类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广大企业商户在河北经商兴企积极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坚持严字当头,严打重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以贯之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目标,对跨区域、团伙性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用实际行动扛起优化净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市检察院

1、问:请问市检察院侵犯消费者权益可能触犯的罪名有哪些?

答: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型犯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等。

2.扰乱市场秩序型犯罪:包括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等。

3.侵犯知识产权型犯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等。

2、问: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能否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答: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如有违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三:市法院

1、问:在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案件过程中,该类型案件主要呈现什么特点?

答: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分布于服务合同、商品买卖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随着网络技术、经营模式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网络购物和服务合同呈增长趋势;二是随着消费方式的多样化,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新型消费纠纷不断涌现,比如网络约车、外卖送餐、在线教育、医疗美容等服务领域;三是案件审理难度持续加大,一些消费纠纷在处理中发现存在举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四是调解化解纠纷成效显著,全市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合作,多方合力化解纠纷。

2、问: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延伸司法职能,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答: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及时公正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更加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把握新型案件的裁判思路、加大事实核查力度,在做好个案审判的同时,积极总结审判规律和经验做法,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此类案28件;二是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局、消协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实现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促进各类消费纠纷得到实质化解;三是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开展广场咨询、巡回法庭、以案说法,送法进社区、企业、农村,同时督促商家诚信守法。

四:市烟草专卖局

1、问:“3.15”来临,人们对于“假”更为关心,经过多年来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明显感受到现在市场上很少能买到假烟,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得到了有效治理,那么请问烟草专卖局在烟草打假领域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答:卷烟打假可以说一直以来是我们维护辖区卷烟市场秩序的立足点,我们也致力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我们采取了多种举措:一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致力于“打团破网”端窝点,实现打假业绩、经济效益、法制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二是打造立体监管队伍,近年来,我们打造了“五所三队”的立体市场监管队伍,五个专卖管理所负责全市辖区监管,三个行动组负责攻坚重大案件,充分做好行刑衔接,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高效开展筑基固本。2023年,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办成国标假烟网络案件5起,刑拘83人,批捕13人,判刑35人,采取刑事措施合计131人次,对不法分子形成强烈震慑。三是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予以相应奖励。

近年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政法烟草联合打假“安徽模式”,在烟草打假领域取得重大突破。2022年,淮北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奔赴河南、四川、广西等省市,成功破获了全国首例利用抖音平台销售违规卷烟器、烟丝案件。该案在全国工作交流会议上做经验分享,并获公安部专题发文表彰,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新型涉烟监管案例集。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打假打私不动摇,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2、问:(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吸烟现象出现了较大改善。据了解,咱们市烟草局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其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对此高度重视。市烟草专卖局也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长期以来,我们为此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一是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二是开展“烟草科普进校园”活动,联合市教育局、检察院走进中小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相关知识,引导未成年人避免沾染不良习气。三是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我们在执法公示栏、电子烟实体店、中小学校周边等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通告,引发社会各界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共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是开展校园周边零售点清理整治。集中排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为未成年人打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截止2024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已完成清理86户,校园周边卷烟零售点清理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我们也将继续与各单位深化协作,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争取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问: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事物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电子烟监管也成为市场监管领域又一重要课题。经过走访发现,咱们电子烟的监管机制和监管效率较以前有了明显的提升,请问市烟草专卖局在电子烟产品监管上都采取了哪些做法呢?

答: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电子烟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出台,标志着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正式参照卷烟纳入监管。近年来,随着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性,采取了多项工作举措,着力推进电子烟市场监管常态化。一是制定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我们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淮北市烟草专卖局电子烟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电子烟治理法制化,规范我市电子烟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加强电子烟市场准入管理。依据《安徽省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确定市场零售主体准入数量,依法受理电子烟零售行政许可,严格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经营能力等事项开展实地核查,严把行政许可准入关。三是严厉打击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行为。全力阻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奶茶杯”“可乐罐”等一次性电子烟产品流入市场。2023年,市烟草专卖局充分发挥政法烟草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多次开展电子烟案件协办,查获电子烟烟弹50453个、电子烟烟具1404个、电子烟套装1938套、一次性电子烟12847支,涉案金额达370万余元。

电子烟监管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大打击范围和力度,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和手段,提高监管效力与水平,保障全市电子烟市场规范有序。

五:市文旅体局

1、问:有顾客反映入住星级饭店,房间未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答: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和文明旅游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推进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工作,星级饭店要带头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倡导绿色消费。顾客如有需要,可向服务员提出要求,酒店将第一时间满足顾客需求,将“消费者优先”真正融入监管和经营理念,真诚听取消费者的建议,将消费者的意见转化为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的目标。

2、问:在微信上报的名,但是不知道旅行社名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能处理吗?

答:不能。《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旅游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如果仅仅提供微信昵称,无法提供具体的被诉方和其所在地的话,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是无法受理的,建议投诉人先确认好具体的被诉方有效名称再进行投诉。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出游时务必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难以保障!

3、问 :游客在出行前或行程中临时提出退团,旅行社如何处理?

答:不论游客在出行前或行程中提出退团,均可依据旅游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即: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2、游客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3、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游客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4、在游客提出退团的诉求后,旅行社务必对游客尽到必要的释明义务,从而令游客充分了解其行为背后应承担的相关责任,防止因沟通不畅造成纠纷。

六:市教育局

1、问:目前,我市各中小学向学生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有政策依据吗?

 答:有。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是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财〔2023〕41号)的规定执行的。2023年4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就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基本原则做出相关规定,并就收费纪律做出具体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另有规定外,一般采取集中预收、期末结算的方法收取。学校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内,按照学生自愿选定的项目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集中预收费用,并在每学期末,分年级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2 、问: 淮北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创新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增加了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国家标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28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二是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合同和校服验收管理台账示范文本,供各地各校参考。三是强化校服收费管理。学校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中小学校服费用,将校服收费纳入省级中小学校代收费项目。四是完善校服服务保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校服供应商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五是加强校服质量监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3、问:淮北市对中小学生校服怎样监管?

答: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校服验收检测制度,校服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检测落实“双送检”制度。企业按规定每一批校服必须送检,检验项目应包含纤维含量及强制标准中的项目,企业提供本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七:市交通运输局

1、问:请问如果坐出租车时遇到违规拼客,消费者如何维权?

答:我市交通、发改部门去年印发了《淮北市出租汽车拼客经营服务指南(试行)》,规范了拼客经营需征得第一乘客同意搭乘第二乘客并由驾驶员触发拼客按键,第一乘客计价器计费优惠1元,第二乘客不优惠,遵循乘客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拼客。出租车经营时不得违规拼客,不得无故绕行,不得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费金额按元结算,乘客电子支付的据实结算,严禁四舍五入,如遇到上述等纠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提供车牌号、路线等相关信息线索,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对查实的投诉案件,交通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2问:如遇机动车维修价格和纠纷,消费者如何维权?  

答:首先订单成立(维修合同)就意味着机动车维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达成了机动车维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不得随意取消合同,不得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变相提高履行合同的标准。消费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权,如与机动车维修企业协商,并通过录音录像、拍照、沟通记录留存、发函等多种方式进行取证;如纠纷与商家无法协商沟通一致时,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部门进行反映,交通部门将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八:市林业局  

1、问:食用林产品消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食用林产品包括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等林业资源获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微生物及其初级产品。包括植物类、菌类和其他三大类。以植物类为主,分为坚果/干果(核桃、板栗、榛子、松籽)、木本油料(油茶、油橄榄)、木本香调料(花椒、八角、肉桂)、林源药材(杜仲、枸杞、人参)、森林蔬菜(竹笋、香椿、刺龙芽)、浆果/水果(石榴、山楂)、食用花28卉(桂花、槐花、杜鹃花)七个类型总计约100种。在食用林产品消费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选择可靠来源:购买林产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有良好信誉的商家,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2、查看产品标识: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了解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3、观察外观品质:检查林产品的外观是否正常,有无明显的破损、腐烂、霉变等现象。4、仔细清洗处理:在食用前,对林产品进行适当的清洗和处理,以去除表面的杂质和污染物。5、注意保存方法:按照产品的保存要求进行储存,避免受潮、受热、受阳光直射等,以保持产品的品质和新鲜度。6、确保煮熟煮透:对于一些需要煮熟的林产品,如坚果、某些野菜等,要确保煮熟煮透,以杀灭可能存在的病菌和寄生虫。7、注意过敏反应:有些人可能对某些林产品过敏,如花粉、某些水果等,要注意自己的过敏史,避免食用可能引起过敏的林产品。8、适量合理食用:尽管林产品通常是健康的选择,但也要注意适量食用,避免过量摄入某些成分对身体造成负担。9、遵循食安原则: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洗手、避免交叉污染等,确保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的安全。

2、问:购买野生动物是否需要商家具有特定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商家在进行野生动物交易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经营的野生动物来源合法,且具备合法的繁育和销售资质。在中国,购买野生动物需要商家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人工繁育许可证。此外,商家还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防止非法交易,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

1、问: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AI技术融合他人面孔和声音,制造非常逼真的合成图像来实施新型网络诈骗,这类骗局常常会在短时间内给被害人造成较大损失,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向金融消费者提示一下相关风险。

答:当前,AI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个性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也给网络诈骗带来可乘之机。如不法分子通过面部替换、语音合成等方式,制作虚假图像、音频、视频,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这里,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这种新型诈骗手段,维护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

利用AI新型技术实施诈骗主要有“拟声”“换脸”两种手段,即通过模拟他人声音或形象骗取信任,进而诈骗钱财。不法分子通常先以“网店客服”“营销推广”“招聘兼职”“婚恋交友”等为借口,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采集发音、语句或面部信息。再利用“拟声”“换脸”等技术合成消费者虚假音频或视频、图像,以借钱、投资、紧急救助等借口诱导其亲友转账汇款,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随后立即转移资金。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对明星、专家、官员等音视频进行人工合成,假借其身份传播虚假消息,从而实现诈骗目的。

此类诈骗手段迷惑性、隐蔽性较强,诈骗金额较高,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此提醒消费者:1.网络渠道“眼见”不一定为实。“拟声”“换脸”等合成技术的一大特点即“以假乱真”,不法分子可利用此类技术轻易伪装成他人,并通过快速筛选目标人群、定制化诈骗脚本,精准实施诈骗。因此,在涉及资金往来时,一个“声音很熟的电话”、一段“貌似熟人的视频”都可能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消费者应提高警惕。2.转账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面对自称“熟人”“领导”等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等以各种理由诱导汇款,务必核验对方身份。如可在沟通过程中提问仅双方知晓的问题,也可利用其他通讯方式或见面核实,或向对方的朋友、家人验明身份和情况。在无法确认对方身份时,应尽量避免转账操作。3.保护好照片、声音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尽量避免在互联网过多暴露个人照片、声音、视频等信息,不贪图方便把身份证、银行卡照片等直接存放在手机内。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应注意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问: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向金融消费者提示相关风险。

答: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类案件,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在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步骤一: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步骤三: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此类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提示消费者:

第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惕。

第二、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

第三、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总之,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十:淮北海关

1、问: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美的追求与日俱增,化妆品已成为女士们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品之一。但是,面对琳琅满目的进口化妆品,如何正确选购进口化妆品?

答:1、看渠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超市、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化妆品。2、看标签,根据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也就是说,进口化妆品都必须有中文标签,可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加贴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应与原标签内容一致。3、看备案,大家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也可下载APP“化妆品监管”)查询产品注册备案情况及其详细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技术要求等。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禁用成分等内容也都可以进行查询。4、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依据规定,进口化妆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大家购买时可以向商家索要查看。海关特别提醒,化妆品不是药品,化妆品一般无法快速显效,请勿被虚假、夸大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宣传所误导。如进口化妆品产品自称“医学化妆品”“药妆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2、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目光投向进口食品,如何在琳琅满目的食品之中辨别“真假”进口,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

答:1. 查准入信息,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对拟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检验检疫要求、签署双边协定;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大家可以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到符合要求的输华食品目录以及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2. 查看中文标签,进口商品应当贴有中文标签。很多消费者认为全是英文标志的产品才是真正的原进口,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根据标准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主要应当标示以下基本信息: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等。3. 查《入境货物检验检验证明》 每批正规货物渠道进口的食品都拥有对应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购买时可以向经销商索取查证,货证相符是证明该食品经过海关合格评定的重要依据。

十一:市税务局

1、问:有关税务业务咨询拨打什么电话?

答:请拨打12366

2、问:如何下载安徽税务APP?

答:苹果系统可直接在应用商店中搜索下载。

安卓系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点击左侧二维码上方的蓝色“安徽税务APP”字样跳转至“复制链接”页面,点击“复制链接”即可下载。(2)微信中搜索“安徽税务”小程序,在安徽税务小程序首页点击“实名注册”,跳转至“复制链接”页面,点击“复制链接”即可下载。(3)目前,华为应用市场可以搜索下载,其他系统正在申请中。

3、问:纳税人2024年1月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应当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文件依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十二:市地方金融局

1、问:如何区分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与无放贷资质机构?

答:正规小额贷款公司不同于社会上的无放贷资质机构,常见的区别包括:一是《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小额贷款”字样。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地域+字号+‘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组成,且经营范围含有“发放小额贷款”字样。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查看《营业执照》区分。二是必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除《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小额贷款”字样外,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还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办理贷款业务时,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出具监管部门批复文件,也可以在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中查询。目前我市有获得小额贷款试点经营资格的机构10家。三是资金来源和放贷行为接受严格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使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或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融资渠道融入的资金发放贷款,严禁吸收公众存款及非法集资。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要遵守不得收取砍头息、不得发放高利贷、不得暴力催收、不得开展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业务等相关规定,并在贷款合同中明示年化综合实际利率,小额、分散、依法合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2、问:常见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形式有哪些?

答:近年来,社会上存在不法个人、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在此,提醒老年群体,一定要提高警惕,高回报肯定伴随着高风险,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常见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三是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行为。四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十三:市邮政管理局

1、问:消费者在使用快递服务时,如何全面了解快递服务内容?

答: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事项。

2、问:消费者在收取邮件快件时,未接到快递员联系电话或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邮件快件被放置在驿站等代收点,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答: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消费者认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提供的服务存在以上质量问题,应向有关寄递企业投诉,拨打企业服务热线(投诉电话)反映问题、要求处理。对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超过7日未得到企业处理,再进行申诉。可以采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551-12305或登录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系统等方式进行申诉。

十四:市市场监管局

1、经营者预收费用后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问: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3、问: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答:(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市住建局

1问: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及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因此,老百姓十分关心自己购买的房子能否按时交付。请问,市住建局在保障老百姓如期住上自己购买的房子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保交楼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了推动逾期交房项目如期交付,实现保交楼稳民生,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利益。市住建局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开展保交楼工作:

(一)专班运作,推进保交楼各项问题化解。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逾期交房治理工作专班,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现场实地察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问题项目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楼一策”找准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多部门联动、分类推进,妥善化解主要矛盾,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建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问题楼盘,着力化解房产风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助企纾困,推动保交楼项目融资贷款。一方面,建立我市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府部门间会商平台、政银企合作平台,推动房企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争取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为我市建投悦府、绿地21城、恒大中央公园3个项目争取国家保交楼专项借款共4.729亿元,保障后续工程建设。

优化政策,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密切跟踪国家、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大力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将认房不认贷纳入本市“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执行。

(四)专项整治,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完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房屋交付使用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若干规定》《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和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买房人的利益。二是加强检查整治,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责令整改、信用降级、移交处罚等行政手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违规房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举措,2023年以来我市共推进建投悦府、绿地21城、恒大中央公园等保交楼项目累计实现交付5800余套,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问:房屋的质量问题可以说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之一,请问市住建局针对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是如何监管的,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房屋的质量问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由于房屋工程建设工期长、工序复杂、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导致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多种多样,如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墙体空鼓,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屋面渗漏;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气设计位置不合理等等。市住建局为了消费者住上好房子,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清理既有建筑质量投诉存量问题。建立住宅工程保修措施,由建设单位、物业公司、维保单位3个畅通渠道在楼栋大堂、电梯轿厢、小区公告栏3个明显位置分别设置住宅工程质量受理告知牌,将房屋维修受理部门、物业客服受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电话明示,主动建立沟通渠道直面业主诉求,拓宽业主的“找茬”渠道,第一时间响应业主诉求。

(二)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严”字当头,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强化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有效规范质量行为。 “实”字筑基,加强过程监督管控。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各道关键工序节点,未组织分户验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实行竣工验收“一票否决”制,未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不得交付使用。 “常”字发力,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的基础上,实行更加精准的“差别化”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季度性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等,形成有效监督力量。

(三)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进一步落实住宅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质量风险保障机制,更大范围内推广工程质量缺陷保险,积极探索物业维修保险、幕墙质量险、屋面防水质量险等专项保险,利用保险力量,提升工程潜在质量风险管控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组织 “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开放日能够让消费者在交房之前了解房屋的工程质量总体情况,有效参与对房屋质量的评价,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行为,保障房屋交付质量。市住建局出台《“业主开放日”质量查看工作指南》,将质量查验关键要点5大项26条,包含户内门窗、地面、墙面、顶棚、水电及公共区域等多方面指引,要求各项目在 “业主开放日”期间分发给每个住户,指导广大业主入户验房,做到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交付之前。2023年全市49个项目开展“业主开放日”,受益业主16100余人,消除质量隐患7000余条,通过开展业主开放日的项目投诉量占比仅为13.7%,大幅度降低了投诉量,有效解决群众身边问题。

还有没有媒体朋友需要现场提问的?

好,现场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同志们朋友们,刚才八个部门的领导, 分别2023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相关发布,三家新闻界的朋友,进行了现场提问。

典型案例、消费年主题以及今年重点工作部署等相关材料也己发给大家,请各位广泛宣传,积极推介,以饱满的热情,为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添砖加瓦。

消保维权任务艰巨, 任重道远我们将不忘初心,一以贯之,踔厉风发,勇毅前行,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挠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纵深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依法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五宜”幸福城市,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淮北,再谱新篇章。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