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目标】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10:08 字号: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费及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责

2)立项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的八项公益性职责,第2款“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的十项公益性职责。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事机构配备必要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③市人民政府文件:淮政办[2017]19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印刷费4.11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办公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委托业务费8.3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

组织全市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调查评议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诚信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做到消费投诉处置率100

7)绩效目标。

组织全市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调查评议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诚信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做到消费投诉处置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责任人: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经费及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292]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项目来源

本级申报项目

项目期

1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7.91

   其中:财政拨款

      17.91

         其他资金

      0.00

年度
目标

组织全市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调查评议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诚信放心消费市场环境做到消费投诉处置率100%。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商品服务调查评议数

≥2次

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次

引导建立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单位数

≥20家

评获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数

≥20家

质量指标

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率

≥90百分比

时效指标

消费纠纷及时处理率

≥100百分比

成本指标

支出准确、科目合理,符合预算要求

≤17.91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经营秩序

逐步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

逐步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进一步提升引导诚信放心消费市场环境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纠纷处理及商品服务监督水平

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消费纠纷投诉处理办满意度

≥98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