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4:55 字号:

     春节将至,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向全省各相关行业市场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类型商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商超、餐饮、洗车、美容美发、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在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年夜饭经营者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一致,不得出现“阴阳菜单”或“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对于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商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确标示优惠价格、条件和期限,不得误导消费者。

  宾馆酒店等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此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在交易中的优势地位,从事各类不公平价格行为。高端烟酒、茶叶等礼品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旅游景区景点、停车场、交通运输等单位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