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优化调整印章免费发放机制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1:01 字号:

为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人行安徽分行《关于调整印章免费发放机制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632号)要求,决定对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实体印章机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继续保持向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一套五枚印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的基础上,实行动态优化调整发放机制,依据企业实际需求免费发放。

二、新登记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没有同步办理税务事项、领取发票的,不再同时免费发放发票专用章;没有同步申请办理社保、医保和企业缴存公积金登记及银行开户的,不再同时免费发放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后期,企业首次申请领取发票、完成社保、医保和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及银行开户的,继续免费发放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私章。

三、法人私章原则上免费发放一次。新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免费领取过法人私章的,在办理新登记企业时,不得再通过企业开办平台勾选“申领法人私章”,不再重复发放法人私章。

四、在企业开办平台完成印章可选择、可核实、可校验功能升级前,符合申请领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私章条件的,需到线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办理申领手续,填写登记表(见附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本公告内容自2024年1月6日起施行。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公安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淮北市分行

2024年1月4日

附件:线下申领印章登记表


企业名称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申领发票专用章的,提供税务开户和领取发票佐证材料;

2.申领财务和合同专用章的,提供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佐证材料;

3.申领法人私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授权登记机关窗口通过登记注册系统核实确认。

申领印章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登记表一式六份,登记机关、公安机关、财政部门、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申请人各一份。
















注:企业凭此表到印章刻制机构免费刻章,印章刻制机构凭此表进行费用结算;相关部门凭此表进行对账、核实、统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