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旋光仪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0:06 字号: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龙山路199

联系人:李小峰

电话:0561-3070359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名称: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旋光仪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安徽贝特实验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递路66号国贸天悦花园B2幢办公楼2楼东 

中标仪器型号

鲁道夫 旋光仪Autopol 

中标(成交)金额

252000.00元人民币

评审专家名单

周辉徐文清朱健永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13

招标(采购)日期

20231117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期限

1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金额

免费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受理部门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61-3051277

备注

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联系人:李小峰   电话:0561-3070359 

1.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扰乱项目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