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工作总结】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1-16 10:39 字号:

(一)以党建为统领,顺利完成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价检、知识产权、盐政职能,2019年2月组建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保护知识产权、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管理工、标准化管理、认证认可等工作,负责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知识产权制度,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目前核定行政编制110名,内设机构32个、直属行政机构2个。

(二)以准入退出便利化为目标,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是国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时期。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以准入退出便利化为目标,商事制度改革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一是聚焦“证照分离”,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面推行“先照后证”,实行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动态化管理,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最新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名录,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开展清理行动,集中开展违法设定或变相增加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专项清理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属于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对“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行动态化管理,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并对外公示,通过“全国一张网协同监管平台”(安徽)认领“多证合一”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二是聚焦企业准入提速,全省率先实现一日办结。设立企业开办“一窗式”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发照(公章、税票),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减少材料、减少事项达20余个,做到企业开办“一次申请 、一表填报、一套材料”。 实行企业名称登记自主申报,将核名和设立登记合并一个环节办理,简化申请核准流程,95%以上企业通过自主核名完成设立登记。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全程电子化, 目前我市全程电子化登记率已达90%以上。三是聚焦市场退出造流程,企业注销更便利。针对市场主体准入快、退出慢的现状,积极探索便捷路径,优化部门办理环节,减少费用,节省时间,高效办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我局确立工作目标,201991完成了全市统一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建设,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提升注销速度,将注销登记材料从9份压减为4份,将非上市股份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开设“清税注销专窗”,加快注销办理速度。

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十三五”期间,2017全市登记注册企业总数20193家,同比增加27.7%;2018年登记注册企业总数26894家,同比增长33.2%;2019年登记注册企业总数34725家,同比增长29.1%。2017年登记注册企业从业人数41633人,同比增长3.7%;2018年登记注册企业从业人数65651人,同比增长57.7%;2019年登记注册企业从业人数213755人,同比增长225.6%。

(三)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三大安全”形势稳定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2018年我市成功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城市,并荣获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全省第四名。截至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企业(单位)2.9万余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56家,食品相关生产企业16家,食品经营单位14502家,餐饮单位8214家。一是坚持高站位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和市政府均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权重达到2%。二是严管严控全覆盖监管。在生产环节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自查,把好原辅料进厂验证关、关键工艺控制关、食品出厂检验关。出台了《淮北市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2019年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及数据平台录入工作,实现了依据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对相对人实施差别化监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曦强乳业、顺发食品等重点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信息追溯义务。实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建档率达100%。推行餐饮服务单位大宗食材追溯管理制度建设,学校食堂实现大宗食材可追溯。三是严厉打击零容忍执法。坚持做到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常态化,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坚决从严从重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四是部门联动全社会共治。发挥食安办牵头作用,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农业、教育、住建、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与市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工作站,实行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通过政风行风热线、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各类媒体等,加大《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企业协会自律、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积极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根据省食药监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管实际,从我市6家药品生产企业中,筛选出生产高风险品种中药注射剂的1家生产企业,加入全省试点工作行列。提前建立和完成产品全过程追踪体系。以试点为示范,在全市4家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全面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了从企业内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检验全过程生产质量追溯到产品赋码销售外部市场流向追踪的全过程追溯体系。最终实现对药品从生产加工到终端消费者每个环节信息记录,逐步实现了药品“智慧监管”。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管理,建立药品流通环节追溯体系。严把许可关,督促企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2017年起我市所有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制定药品追溯制度,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并要求药品追溯相关规定必须涵盖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做到对其经营的药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在出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能够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及时召回相关产品。三是落实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主体责任。我局一直将药品是否可追溯作为各类检查的必查内容,强化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实施药品追溯体系,强化企业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通过上述举措,实现了从生产源头到药品流通环节全程严格监管,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最终建立起“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监管有依据、责任可追究”的全市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四是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十三五期间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生产专项、医疗机构制剂专项、中药提取物专项、特殊药品专项整治、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生产工艺控制行动、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疫苗专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专项整治行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等10多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做到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管控风险,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五是扎实开展“规范药房(药库)”创建工作2016年,与卫生部门联合转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验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对我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联合举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培训班,培训执法人员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药械管理人员,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新修订的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开展规范药房建设达标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现有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58家,已通过“规范药房”验收54家,未通过验收4家(其中1家库房搬迁未申请验收家),通过率93%,我局将督促未通过验收的4家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整改,达到“规范药房(库)”验收标准。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气瓶、电梯实现全面信息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情况良好。一是坚持依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2018年,出台了淮北市首部地方性特种设备法规《淮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标志着淮北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力度,坚持依法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各县区政府承担领导责任,各使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辖区监管部门实行“一单四制”制度进行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检验质量稳步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按照检验规程对到期特种设备及时检验,“十三五期间共检验锅炉、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40000余台,检验压力管道150余千米。 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排查化工园区、宾馆、商场、游乐场等重点场所,共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50余处,全部得到消除;全市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20起。。截至2020年,全市拥有各类特种设备15950台(件)、压力管道241千米、气瓶368899只。

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十三五”期间,淮北市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等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在国家、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中,我市产品质量稳定,平均合格率均达95%以上,未出现过质量安全问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或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苗头的产品,采取全面摸底排查、强化监督抽查、严格过程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等四项措施,有序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产品、儿童用品、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等8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十三五”期间全市共计监督检查企业1260家次,经营户及重点经营场所3500家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0余起,全部完成治理

(四)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质量强市战略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我们围绕促进全市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实施了淮北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开展了质量提升行动。一是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开展了安徽省省政府质量奖培育,1名同志获得了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全面推行首席质量管制度,800余名同志取得首席质量官证书;356家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展了淮北市市长质量奖评选,9家企业获得淮北市市长质量奖;开展了安徽省名牌产品、淮北市知名产品培育评选,28个产品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12个产品获得淮北市知名产品称号。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十三五”期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中共淮北市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淮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质量提升行动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开展“五大示范”、“双零”和“四重”行动,推动企业管理水平上台。三是计量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印发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淮北市计量事业发展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计量事业的发展。全市量值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20年共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7项,最高计量标准57项,全市强制计量检定覆盖率大幅提升,参加国家、省计量比对满意率达100%。计量队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共有注册计量师34人,其中一级注册计量师12人,二级注册计量师22人,5名技术人员分别被选为安徽省5个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参与制修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8项。计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授权4家单位开展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103家,对18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实现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在线采集,在民生和安全领域开展了电子秤、加油机、民用三表、出租车、充电桩、眼镜配制计量器具、医疗用计量器具和煤矿用安全计量器具等专项监督检查四是标准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和和社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十三五期间”共制定发布国家标准31项、行业标准36项、地方标准22项。五是认证监管重点突出。“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产品监督检查,检查强制性认证企业25家,抽查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150家,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六是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再创新。通过激励引导、精准培育、优化服务,大力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市成功申请1件驰名商标,截至目前我市拥有11件驰名商标企业,成功申报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淮成立1家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从1家增加到11家。专利权质押融资从 零开始,到2019年融资金额从  13513万元。商标质押15件质押融资实现新突破。知识产权代理营业额从20多万元,增长到200万元,增长10倍。商标拥有量从2400多件,增加到目前9408件,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0多件,增加到目前近1000件。

(五)以强化监管为核心,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十三五”期间,结合我市实际,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多部门、跨领域联合随机抽查,公开检查结果,做到“有事必到,无事不扰。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牵头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30家实施双随机的行政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域覆盖、分层推进、定向抽查、一抽多检、联合惩戒”“五位一体”的淮北双随机监管模式。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把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和全市市场监管业务系统与市信用服务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建立一窗采集完善、部门数据共享的应用机制,为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数据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含县区)95家单位共建检查事项清单594个大项1426个小项,执法人员2460人。其中市级层面28个部门建立随机抽查清单180个大项401,执法人员1220人,监管对象库覆盖全市在业企业及部分非企业单位。2019年至今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40批次,检查企业2086户,其中跨部门联查37批次。二是推行联合惩戒结合“互联网+监管”建设,实现各部门涉企数据与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从而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进行数据归集,及时归集企业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归集我市行政许可信息104071条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4901条次条。对企业经营、纳税、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事项签订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目前,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316户次,移出 1856户次,吊销“僵尸企业”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258户。三是强化执法稽查。“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广告、价格、网络交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开展执法稽查工作。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00余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0余件。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整合了原工商12315、原质监12365,原食药12331、原物价 12358、 原知识产权12330等五条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五线合一”。“十三五”期间全市三级网络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计30000余件,处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