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杜集区新永兴面粉厂(吕成昆)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淮市监综罚〔2022〕42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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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淮市监综罚〔2022〕42号 |
淮北市杜集区新永兴面粉厂(吕成昆)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
淮北市杜集区新永兴面粉厂(吕成昆) |
92340602MA2PQ5ML0M |
吕成昆 |
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 |
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罚款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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