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口丫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强制结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14:38 字号:

2020年1月17日,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转来的《检验报告》1份,内容为:2019年12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莆田市涵江区尊尚超市经营的标称安徽口口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生产的“山椒凤爪,生产日期:2019-10-27,规格:称重,保质期:9个月”实施抽样,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月19日,当事人向本局书面报告产品召回计划。2020年4月17日,当事人主动将已召回的24.8公斤涉案批次山椒凤爪送至本局。

因上述食品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扣押(扣押山椒凤爪24.8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