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消保委2019年工作规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27 09:46 字号:

按照全省消保委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任务要求, 总结2018年度工作, 部署安排2019年工作任务, 奋力推进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发展, 再上新台阶。

2018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 全市消保委系统紧紧围绕年度工作总目标, 以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 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线, 强化政治建设, 严格依法履职,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 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致力改善消费环境。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创新发展,市消保委连续四年被中消协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我市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品质消费乡村行、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建设以及放心消费创建、社会监督、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评议等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受到了省消保委的肯定和表扬,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载体新颖多样化。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在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上下联动,部门互动,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3。15纪念活动。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淮北市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及时召开2018年3。15纪念活动暨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对如何搞好3。15系列活动和全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三是开展送法进广场、进校园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来到国购广场,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宣传活动,并联合相山区相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来到淮海路小学开展了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四是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镇活动。相山区消保委开展了2018年“品质消费 诚信相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走进渠沟镇纪念宣传活动暨文艺演出活动。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消保委开展了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五是开展3。15大型广场宣传活动。3月15日上午,在我市淮海路相王广场和两宫广场举行了以“放心消费 诚信淮北”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市工商、质监、食药、卫计委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消费维权知识、真假商品辨别常识,现场解答消费咨询。供水、供电等公用服务企业、诚信优质企业代表分别设立了宣传台,提供业务咨询和志愿服务。副省长杨光荣亲临现场视察淮北市3。15活动开展情况;六是举办3。15专题晚会。3月14日晚,由市政府主办,市消保委、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新征程”2018年淮北市3•15晚会在市广电中心1号演播大厅举行。晚会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播放了2017年消费维权成果、揭露预付式消费陷阱、打击假烟假酒和网络诈骗等案件的视频短片,发布了十大消费陷阱,曝光了不诚信个人名单,穿插安排了精彩的文艺表演;七是联手媒体营造氛围。活动期间,与淮北广播电视台、淮北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合作,开辟“连线3。15”专栏,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同步报道3。15纪念活动情况,群众反响热烈。

(二) 围绕消费热点难点, 社会监督不断强化。

针对重点商品和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消费投诉量大、投诉指向集中的服务行业为重点“靶向”,深入开展消费者满意度社会调查和消费者评议活动,集中整治预付卡消费、汽车购销、网络交易、水电气暖、电信通讯、公用服务领域等消费侵权问题。一年来,先后开展了“全市通信行业服务质量调查评议”、“淮北市家用电器售后维修服务调查评议”、“全市保险业车险理赔评议”等活动。为扩大调查评议的覆盖面,提高消费者的参与度,确保调查评议的科学、客观、公正,我们特邀当地知名网络机构—淮北人论坛,全程承办调查活动。在调查的方式上,我们还采取了线上与线下、网络与纸质、明查与暗访、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法,仅通信行业的调查评议活动,参与人数就多达6000多人。不仅如此,我们还强化了评议结果的运用,对调查结果采取召开发布会、媒体通气会、下发通报、集中约谈等方式公开曝光。全年共召开发布会(通气会)共6次,下发通报4期,约谈20余人次,有效地规范了行业经营行为,提升了服务质量。在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农村“一会两站”的作用。全年,市、县(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2678余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2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万元。

(三) 加强消费引导, 宣传教育不断深化。

一是运用主流媒体开辟消费阵地:在淮北广播电视台开辟了“天天3。15 维权在行动”专栏,每周一次固定播出,宣传法律法规、报道维权案例、曝光失信老赖、歌颂诚信典型、普及维权知识、教导识假辨假。该栏目自开办以来,已累计播出58期,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淮北日报》开辟专栏,定期发布投诉热点和投诉分析,引导消费。二是注重发挥消保委网站、微信号的引导作用,经常不断的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等。一年来根据投诉情况和节日、季节特点,及时发布了“保健品骗局套路深 谨防亲情陷阱”、“ 电暖器使用注意事项”等消费警示,以免消费者上当受受骗,同时也警告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多篇消费警示被省消保委转载。三是指导相山区洪山社区积极申报“安徽省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在濉溪县孙疃镇建立了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全年举办专题讲座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

四是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等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定期的到各企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讲座。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契机,指导企业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四)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消费环境不断优化。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深化创建内容,强化主体责任。召开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省局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到会并讲话,对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委会,专司负责创建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评;建立了由工商、质监、食药等30家单位组成的淮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市局及时跟进,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深入开展。今年4月17日,召开了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4月25日,召开了全市放心消费共创部署会,举行了放心消费共创签约仪式,从而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提供了保障;11月12日,召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暨示范单位培训会,总结回顾了今年以来我市放心消费创建的工作情况,对荣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24家单位进行了授牌表彰。

到去年底,全市共有参创企业230家,评选认定县(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05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24户,整个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全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消费维权意识和水平还不高, 特别是青少年消费、老年消费和农村消费还是薄弱环节; 保健品消费。 预付式消费和网络消费等新的重点消费领域还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假冒伪劣, 虚假宣传, 消费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然存在, 消费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经营者诚信不足,刚性约束还需强化;县区消保委经费不足人员少, 组织建设亟需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 加大工作力度, 逐步加以解决。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笫一拉动力, 如何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更好的激发消费潜力, 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侠持久动力, 意义更为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去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这些都给我们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 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消保委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忠实维护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奋力推动者和消费环境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9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抓好放心消费创建,努力净化消费环境

实践证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和载体,前不久,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保委联合下发了《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具体要求,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放大创建效应。工作中,一是要注重抓重点,要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消费者关注的行业以及新兴行业和领域抓创建;二是要注重抓延伸,在抓好示范单位(企业)个体创建的同时,要将创建触角向行业向街区市场和农村延伸,打造更多的放心消费领域;三是要注重落实制度和规范,要督促创建主体不折不扣的落实商品三包、七日无理由退货、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管理制度,自觉兑现经营服务承诺,让放心示范企业真正名副其实;四是要注重抓宣传造氛围,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创建,更多的经营者参与创建,不断提高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聚焦消费热点,强化社会监督

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议和社会监督,是消保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保委要敢于监督,勇于发声,敢于亮剑,对一些消费陷阱、消费黑幕要及时出手、大胆揭露,市县区消保委每年都要选择1--2个热点行业,开展调查和评议,当前,要重点对一些公用企业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汽车销售、家电维修等行业存在的所谓行业惯例、潜规则,进行监督评议,要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采取召开发布会、媒体通气会、行政约谈等方式,对侵权行为公开披露和曝光,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诚信体系,加大违法成本,使违法者处处受限,促进行业规范。同时,要继续开展诚信单位评选,发挥正向激励引导作用。

(三)服务消费升级,积极开展教育引导

一是要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精心组织好“3.15”活动,擦亮”3.15”品牌,举办3.15晚会,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弘扬维权正能量。

二是要发挥好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办媒体的作用,市县区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在元旦、春节、国庆、双十一等重要节日和时间段,开展消费投诉热点及维权舆情监测专题分析,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三是围绕网络。老年。农村。金融等消费领域,针对预付费关门跑路。玩失联,保健品虚假宣传,瞎忽悠,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坑蒙拐骗搞传销等问题,采取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机关,开展系列消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本领。

(四)整合维权资源,提高维权效能

要在积极稳妥地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化解消费矛盾的同时,加强与法院和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巡迥法庭,建立消费维权案件快速通道,节约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强消费维权的刚性;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消保委<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广泛收集公益诉讼案源,及时上报省消保委,争取公益诉讼零突破。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一方面从事消保委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勤学善思,开拓创新,以丰厚的工作业绩赢得政府的支持和消费者的认可,扩大公信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帮助消保委解决人员少经费不足等问题,为尽责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消费维权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