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农资经营者、相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现对全市各农资经营者、行业协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农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会员管理,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强化监督惩戒,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价格主体责任。
二、各农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相关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三、各农资经营者不得违规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农资,通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农资经营者、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规范农资市场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职责,加大春耕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全市农资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进行监督,若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