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5月,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淮北市相山区韩某某水产店和淮北市相山区华某某水产店使用的电子秤输入“相关数字+去皮”会出现不同的斤数,执法人员将当事人使用的上述电子计价秤送至淮北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检测,经过对“安全性”与“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标识”检定,检定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该计量器具具有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及“计量器具标识内容不全”。同时执法人员经办案系统查询发现,两店于2023年1月均因使用不合格电子秤被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受到处罚后没有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仍然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开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活动,并且当事人经营活动场所在农贸市场内,涉及范围比较广,危害面大,破坏了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农贸市场经营户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事人使用“具有欺骗性使用特征”的计量器具欺诈消费者,行为性质恶劣,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