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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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 |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开具单位 |
备注 |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16项) |
1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3项) |
身份证明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五条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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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五条 |
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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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五条 |
医疗卫生部门 |
仅办理场内机动车作业人员适用 |
2 |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2项)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4.1.1 |
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
根据车辆登记信息确定,产权人为个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如为法人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 |
行驶证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4.1.1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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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2项)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三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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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三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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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维保单位备案(3项) |
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安徽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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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安徽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 |
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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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安徽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淮北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 |
房屋租赁人或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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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1项) |
执业药师证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
人社部门、药品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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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药品零售企业验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1项) |
房屋产权证明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
房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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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1项) |
房屋产权证明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房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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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7个行业实缴制市场主体登记注册(1项) |
验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
验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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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3个行业市场主体设立登记(1项) |
前置审批(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
前置审批许可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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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9个行业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1项) |
前置审批(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
前置审批许可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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