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执法监督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执法监督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淮北市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0号),多措并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了药械化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淮北市局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进年活动为契机,修订完善《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措施,12月份印发《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销案、结案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初完善《案件线索登记台帐》《案件审核台账》等配套措施。6月份研究起草《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危害药品安全行为认定意见工作规范》,待提交行刑衔接会议讨论修改后印发全系统执行。
二是加强案件审核。一般性处罚案件由支队法制科审核,案件审核率实现100%。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拟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等需要提交案审会讨论的案件实施两级审核制度,即:支队法制科审核后,市局法规科实施法制审核。法规科在法审中对照法条和裁量规则,着重从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裁量处罚是否适当等几个方面审核,对存疑问题或者明显问题一律退回办案机构重新研提。市局法规科2023年上半年先后退回补正案件2件。
三是落实案件评查。积极参加8月份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开展案件综合评查和12月省药监局组织的年度评查。淮北市局严格对标对表开展系统内部自查、评查,自查评查覆盖面实现100%,结合评查发现问题,组织专门培训,印发评查通报,转发市司法局、省药监局通报。对上级通报的问题实行跟踪监督整改,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提供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