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 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公示
一、主体名称
(一)单位名称: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二、执法权限、依据
详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网址链接:https://amr.huaibei.gov.cn/gszx/tggs/57271841.html)
三、执法程序
(一)登记注册、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网址链接:
https://www.samr.gov.cn/xyjgs/zcfg/202204/t20220418_341345.html )
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网址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ztzl/pfxc/141982661.html)。
(二)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网址:https://www.sohu.com/a/476200293_120756317)
四、救济渠道
(一)申请行政复议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淮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其中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中药和化妆品类具体行政行为,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其他类具体行政行为,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起行政诉讼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561-305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