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端午”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端午节即将来临,食品消费迎来旺季,时值春夏交替,气温逐渐升高,食品腐烂变质风险增加。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一、主体责任要落实。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以粽子、绿豆糕、咸鸭蛋、油炸食品、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雪糕等为重点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佳节守护”要求,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经营场所布局、设施设备满足经营需求。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分开摆放,贮存容器不得混用;销售有温度、湿度贮存要求的食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直接入口食品要设置“三防”设施。
三、严把食品采购进货。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供货商资质审核,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进口食品(含进口食用农产品)应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产品包装需具有中文标签标识。
四、严把食品销售过程控制。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并按食品贮存条件开启运行,严格落实“一柜一表一记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不得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五、食品消费注意事项。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购买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的预包装食品;特别注意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看。
六、提升食品安全服务质量。主动提供销售小票等销售凭证,及时、主动处理涉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问题,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合法权益。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节日市场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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