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辖区内药化监管交叉互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药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11月10日,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化监管交叉互查工作。
本次交叉互查针对年度重点工作、“清源”行动案件办理情况、规范药房(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和药化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及监管效果,抽取辖区内单体药店7家,一级医疗机构3家进行检查。

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标识陈列药品,同时,个别单位现场未能提供完整的药品购进票据和验收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此类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区药化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