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规范全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2025年4月15日下午,区市监局组织召开《安徽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宣贯会,区市监局登记窗口全体人员、区数据局、区不动产中心、区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系统学习了《安徽省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该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