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集中销毁10个品种报废疫苗
5月28日,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范全县过期疫苗处置工作,在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及濉溪县卫健委的共同监督下,对县疾控中心的一批过期报废疫苗进行集中处置。
销毁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清点待销毁的10个品种报废疫苗,将疫苗的实物、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与《待报废疫苗移交处置记录表》中的数据一一核对。清点过后,工作人员将疫苗装车送至专业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进行拍照录像。报废疫苗移交处置记录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疾控中心及医疗废物处理单位人员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本次销毁工作,相关监管部门全程参与,进一步规范了报废疫苗的处置流程,强化了对疫苗使用的监管力度,保障了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