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市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2026〕1号)和安徽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淮北市2026年市县党委和政府评比表彰项目的函》(皖功勋办函[2026]1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第十一届市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第十一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内页不使用铜版纸。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amr.huaibei.gov.cn/)“公示公告”栏中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经所在县区政府初审统一上报,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审核推荐
各县区政府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清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通过积极争创市政府质量奖,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不断推动质量领域变革创新,加快构筑新质生产力,在全市上下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强烈意识,培育一批勇攀质量高峰的优秀企业,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坚强质量支撑。
(二)广泛动员。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要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要坚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鼓励“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申报,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认真把关。各县区、各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单位负担。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单位参加评选。
联系人:刘庆峰 李润虎 电话:0561-3236660
地址:市市场监管局421房间 邮箱:hb3236660@163.com
2026年10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