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整治网络餐饮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2026年6月1日施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压实平台与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幽灵外卖”和无堂食外卖等经营不规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致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者委托实际运营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办事处、第三方机构等):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守好准入关
1.严格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
对入网经营者实行实质性审查+实地核查,核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有效,确保一址一证、一证一店,严禁无证、套证、挂靠、假址假店、幽灵外卖入网。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实际经营地址须与许可地址一致。
2.落实动态核验与信息公示
全面核验商户资质、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督促商户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证照、实体门店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无堂食商户须标注无堂食标识,明厨亮灶商户须标注明厨亮灶标识。
3.健全管理机构与制度体系
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入网审查、日常监测、投诉举报、风险管控、违法处置等全流程制度。
4.强化日常监测与违法处置
开展技术监测、线上巡查、实地抽查,对资质失效、投诉集中、违规经营商户,立即采取警示、降权、暂停、下架、清退、黑名单等措施;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5.规范配送与封签管理
督促入网商家全面使用食安封签,做到一餐一封签;加强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与容器清洁消毒;培训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6.畅通维权与协同共治
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纠纷;鼓励配送人员、消费者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二、致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亮证合规经营、严控过程安全、守住舌尖底线
1. 依法持证、亮证经营
必须具备真实实体门店,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严禁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证照,严禁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私设加工点、委托他人代工。
2.全面真实公示信息
在平台主页面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证照、门店照片、实际地址、菜品原料等信息,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无堂食须按要求标注。
3.严把原料与加工关
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确保食材来源可溯;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来源不明原料,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添加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
4.规范餐食包装与配送
使用安全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使用“食安封签”,确保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5.人员健康与卫生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晨检制度,保持个人卫生与场所清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操作能力。
6.倡导透明经营与反浪费
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主动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设置“小份菜”“半份菜”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减少餐饮浪费。
三、法律责任
1.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与入网经营者未履行主体责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2.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淮北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与抽检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