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端午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主体、相关单位和消费者: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道路客运、停车场站、高速道路救援等相关市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
三、粮油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相关市场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四、交通、旅游、商超、餐饮、住宿、泊车等相关市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出行平台和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理性消费,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