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浙江邦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本局于2025年2月8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市监处罚〔2024〕290号),因本局执法人员至你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发现已不在该地址经营,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你公司,一直无法联系,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市监处罚〔2024〕290号)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收到本决定书后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