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市场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 信息年报公示的公告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淮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一、年报填报公示方式:
(一)网上填报方式: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https://ah.gsxt.gov.cn)
(二)手机端填报方式: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下的年度报告栏目进行年报。
2、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政务服务”-【掌上年报】即可按提示填写年报并公示。
3、关注“淮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服务发展”-【掌上年报】即可按提示填写年报并公示。
4、第一种方法可以使用经营主体自主备案的联络员信息以接收验证码的形式登陆,也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陆(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二、新增“多报合一”内容
(一)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凡是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应于每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获证未满一年的,应于下一年度报送。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二)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决定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一”,新增“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项新采集数据。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无需缴纳费用,市场监管部门更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025年1月1日
年报咨询电话: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3058031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3199525
濉溪县市场监管局:6075594
相山区市场监管局:3058211
杜集区市场监管局:4011106
烈山区市场监管局:466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