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纳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与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 “多报合一”工作。
“多报合一”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与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等相关11项数据信息。其中,“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项数据是新采集数据,以年报加挂数据表的形式采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员数、成员数中普通农户数、当年财政扶持资金总额、经营收入、上缴的税金总额、盈余”8项数据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年报已有数据。
年报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
请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填报公示财务状况。
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无需缴纳费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不会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