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淮北市烈山区田姐馄饨店: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一案,本局已于2024年9月24日在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烈市监临听〔2024〕161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进行听证。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在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烈市监临罚〔2024〕161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61-3288331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烈市监临罚〔2024〕161号).pdf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