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淮北市杜集区丁曼过桥米线店:
本局于2023年8月17日对你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淮市监综罚〔2023〕3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3年8月23日送达。你店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因本局执法人员至你店经营场所发现已停业,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你店经营者及负责人,均未接通。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淮市监综罚催〔2024〕1号)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店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