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3年以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以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行业领域为落脚点,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大局出发,聚焦重点问题,凝聚合力,统筹把握监管执法和促进发展,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拓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度和广度,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着力维护公平交易,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围绕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现将2023年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马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案
2022年9月18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对市内某大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马某在该酒店包间内正在对其销售的产品“菊苣粉固体饮料”进行销售宣传。称其为“万药之王 抗病毒之王 净化血液之王 消炎之王”“世界公认的万药之王 抗炎作用是青霉素的3到5倍”“是抗癌药品紫杉醇的1.8倍 是普通消炎药的5到8倍”“体改免疫力的同时能消炎”;通过宣传起药用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我局于2022年9月28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其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及数据合法来源。
当事人自称是山东永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受公司委托到本市拓展产品市场,在淮北某酒店开展产品宣传推销活动。经查,马某明确承认其使用的宣传内容是从网络获取,未获得相应的临床数据及资料支撑。经查证,当事人并非山东永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其宣传使用的PPT课件非该公司制作提供。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行为。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与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淮北市相山区某日用品经营部不正当竞争混淆案
2023年3月24日,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举报线索在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其场所内利用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宣传并开展业务活动。该局于2023年4月7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为扩大自身影响,聚拢消费人气,在未取得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该公司名义制作业务宣传卡片,让人误以为当事人的经营活动与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欺骗、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相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濉溪县某珠宝店有奖销售案
2023年5月11日,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依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开展砸金蛋有奖销售活动,其现场金蛋数量与区奖品设置数量不符。该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商店门口设置有奖销售活动宣传牌,明确标明“抽奖区,满999元即可参与抽大奖,钻石戒指、电动车、电烤箱、保温杯”“保温杯9个,金豆豆2个,蒸锅4个,转运珠1个”,经进一步查明,当事人在店内砸蛋区设置16个金蛋,所设奖品与其活动宣传奖品种类、数量不符,金蛋内并无钻石戒指、电动车等奖品券。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明确承认其未将钻石戒指、电动车等奖品券放置在金蛋内,且用其他商品作为奖品的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规范有奖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第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