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司法厅共同制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司法厅共同制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