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化妆品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美度染发膏等8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1号)、《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膏(霜)等76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2号)及《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化妆品的通知》(皖药监中化秘〔2020〕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凡涉及《通告》所述假冒化妆品的,立即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停止销售,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各区、县排查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市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科,联系人:闫培,电话:0561-3070315。
附件:1.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化妆品的通知
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美度染发膏等8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膏(霜)等76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销售假冒化妆品的通知3.191.doc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美度染发膏等8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3.192.pdf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浩鑫染发膏(霜)等76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 (1).pdf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