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经营与消费的提醒
全市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为保障您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及售后环节,发布如下提醒:
一、对经营者的提醒
请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销售无CCC认证产品。禁止销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但未通过国家CCC认证的三轮摩托车和电动汽车。
(二)严禁销售“三无”及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三无”车辆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严禁虚假宣传。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作出在售电动三四轮车辆“无需上牌”“无需驾证即可上路”等承诺。
(四)建立并保存进货台账。经营者应当查验并留存所售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适用时)、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等资料,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二、对消费者的提醒
请您在购买时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查CCC。请确认车辆是否贴有CCC认证标志。这是产品通过强制认证的唯一证明。
(二)索要票据。务必索取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凭证。这是您日后因质量问题退换车、保修及维权的核心凭证。
(三)避免“可以上牌”的模糊承诺。能否实际上牌,请务必自行咨询公安交管部门(咨询电话:0561-12123)。商家说“能上牌”,一定要留好证据,以便后续解决不能上牌引发的退货维权问题。
三、留存证据,合法维权
如果在淮北市辖区内,您在购买或使用电动三四轮车时遇到以下问题,请向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发现商家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的电动三四轮车;
发现商家进行“不用上牌”“不用驾照”等虚假宣传;
认为购买的车辆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其宣传的标准。
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12345
维权提醒:请妥善保管购车发票、合格证及商家的宣传单、聊天记录等证据。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