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费减备案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的提示
专利费减备案是享受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减免优惠的前置必备程序。落实专利费用减缴政策,能够切实减轻个人、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持经济负担,激励技术研发创新,助力市场主体做好专利布局。
现将专利费减备案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提示如下:
一、费用减缴条件
(一)个人
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低于 6 万元(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的自然人。
(二)企业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的企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包含:
·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照企业标准执行)
· 不单独纳税的分公司:由总公司出具纳税情况证明
· 免税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其他主体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等非营利性质主体,提交对应法人证明即可办理。
二、申请系统操作指引
1.通过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

2.鼠标悬浮在【专利事务服务】点击下方的“费减备案”,进入费减备案界面。

3.备案备案—费减备案请求—点击【业务办理】进入费减备案请求页面。

4.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面。

5.在预览页面,点击“专利收费减缴证明文件”按钮提交证明文件后(最多提交5张),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等待审核处理。

专利费减咨询电话: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合肥代办处:0551-62999799 0551-62999802
淮北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0561-3236686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