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虚假宣传陷阱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旅游消费提示
“五一”旅游旺季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的旅游消费环境,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和相关服务时,请擦亮双眼、理性消费,警惕虚假宣传与商业贿赂等市场乱象,遇到侵权行为时勇敢维权。
一、警惕三类侵害权益的“市场陷阱”
(一)酒店星级“注水”,宣传图片“美颜”
当前,一些住宿经营主体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有的在网络平台将酒店标注为“五星级”“四星级”或“当地五星”“网评五钻”,实际却未经官方星级评定,消费者入住后发现设施简陋、服务缩水、环境破旧,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有的发布过度美化的酒店、民宿、景点的照片、视频,通过“精修图”“渲染图”甚至盗用其他商家的图文信息,诱导消费者下单后,实际入住环境相差甚远,也就是所谓的“照骗”“幽灵民宿”。
(二)低价旅游“圈套”,虚假宣传“诱饵”
部分旅行社打着“低价团”“特价团”“零团费”“免费旅游”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参团,实际行程中却通过擅自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安排购物场所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出现导游辱骂、嘲讽游客以及诱导、强迫游客购物等现象,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三)商业贿赂“暗箱”,利益输送“链条”
一些旅游经营者(旅行社、导游)与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相互串通,通过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费等名义收受不正当利益,谋取交易机会或抢占客源。这种“暗箱操作”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选择旅游产品“五提醒”
提醒一:查资质、看合同,慎选旅行社
出行前,务必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https://mr.mct.gov.cn)核实旅行社的经营资质与经营范围。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仔细核对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住宿等级、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自费项目等内容,并要求以书面形式纳入合同。切勿轻信“口头承诺”,一切以合同文本为准。
提醒二:别信“美颜图”,主动核验预订信息
预订住宿时,不要轻信过度美化的宣传图片和视频。建议通过地图软件搜索标注地址,查看是否为真实地址;通过文旅部门官网查询官方星级评定名录;警惕“当地五星”“网评五钻”等容易混淆的表述,这些并不等同于官方星级评定。
提醒三:警惕“不合理低价”,理性消费莫贪利
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零团费”“负团费”“免费旅游”“购物赠游”等产品保持高度警惕。“不合理低价”往往暗藏陷阱,背离价值规律,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提醒四:全程留证据,关键时刻用得着
如遇虚假宣传、强制购物、服务缩水等问题,注意保存合同、票据、订单详情、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照片、录音、视频等证据。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提醒五:依法维权,这些渠道可以用
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及时通过以下渠道依法维权: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小时受理
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全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向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受理旅行社、导游等相关投诉
三、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各旅游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对酒店星级、服务内容等作不实宣传,不得使用过度美化、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图片诱导消费者,不得以低价陷阱招揽游客,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如有违反,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视情节予以公开曝光、信用惩戒。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线索,可及时通过12315平台、12345热线或电子邮箱hbgpjyj@163.com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祝广大游客旅途安心、舒心、开心!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