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5年中秋月饼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月饼生产销售经营主体:
2025年中秋节将至,为持续巩固“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治理成效,切实规范月饼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各月饼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自律,恪守法律底线,诚信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月饼经营主体销售月饼时,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使用规范的标价签、价目表等形式。标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明确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相关信息。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各月饼经营主体应当诚信经营,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生产销售月饼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规定,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确保所有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真实准确。
四、自觉规范商品定价和包装行为
各月饼经营主体应用好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需妥善保存此类月饼的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核查。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五、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通过网络销售盒装月饼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平台经营者应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对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平台内经营者,禁止在平台内从事月饼销售活动。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后,全市各月饼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主动简化包装、抵制“天价”月饼,助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推动月饼回归节日食品本质和传统文化内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与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若发现月饼市场存在价格违法、过度包装等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