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新年到来之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准“蓝帽子”标志。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都会有一个天蓝色的“帽子”型标志,俗称“小蓝帽”或“蓝帽子”。这是我国保健食品特有的标志。“小蓝帽”下方有“批准文号”,如“国(或卫)食健字GXXXXXXXX”,或“国(或卫)食健字JXXXXXXXX”。“国食健字”代表的是批准部门,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门批准。G或J的后面有8位阿拉伯数字,这就是该产品的“批准文号”,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号码”。
二是认真阅读产品标签。正规的保健食品标签上都会明示名称、原料、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内容及相关制定依据和说明等。且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三是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应在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店铺、电商平台选购保健食品,并留存好消费凭证。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也要警惕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免费旅游、免费小礼物等开展保健食品营销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防范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更不能治疗疾病。任何声称和宣传其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都是虚假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或会议涉及保健食品质量、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