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细化“非生活消费”认定情形 让正当维权有保障 让恶意索赔无处遁形
为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近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发布《关于细化“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认定情形》,进一步明确“非生活消费、无消费争议”的判别标准,为基层执法提供“可操作、可举证、可留痕”的工作指引。
认定情形从购买行为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否以惩罚性赔偿或举报奖励为主要目的、是否缺乏真实消费关系或合法权益受损、是否滥用行政和司法程序等方面,对“非生活消费、无消费争议投诉”进行细化界定。该举措将有效破解基层“不敢认、不会认、标准乱”的难题,遏制职业索赔、恶意投诉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干扰,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监督、理性维权。
下一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将同步加强经营者合规指导和消费者普法宣传,做到违法线索不放过、群众诉求不推脱、恶意牟利不纵容,持续打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