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淮北市建立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协作机制
为深入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日,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淮北市在商业贿赂治理领域迈出协同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此次建立的协作机制,坚持党的领导与法治原则,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协同办案、结果运用五个重点环节,构建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案件查办体系。
在线索移送方面,机制明确了五部门发现商业贿赂线索后的移送程序和标准。市场监管、监察、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需制作正式《案件线索移送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接收部门需及时审查并书面反馈。这一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条线索“移得出、接得住、办得实”。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或涉及面广的商业贿赂案件,五部门可成立联合工作组,协同开展调查取证、询问讯问、搜查扣押等工作。各部门依法收集的证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相互认可和使用,有效减少重复劳动,提升办案效率。同时,机制还建立了法律适用会商制度,及时解决案件定性、证据标准、管辖争议等疑难问题。
信息共享方面,机制确立了商业贿赂案件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立案、批捕起诉、生效判决等关键节点信息。通报内容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风险或监管漏洞,相关部门将及时向主管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提出治理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五部门还将建立打击商业贿赂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形势、协调重大案件、完善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由五部门轮流担任,遇重大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日常联络办公室,各部门指定固定联络员,确保沟通高效、响应及时。
机制对五部门职责作出明确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线索移送及信用惩戒;监察机关负责公职人员商业贿赂职务违法犯罪的调查处理;人民法院负责案件审理及生效判决信息通报;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及检察建议;公安机关负责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及强制措施。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淮北市在打击商业贿赂、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迈出协同治理新步伐。下一步,淮北市五部门将推动协作机制从“纸面”走向“实践”,切实提升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发现、查处和预防效能,为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