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实施“大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
近日,淮北市食药知质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淮北市“大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

抓住关键群体。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淮北市创新工作方法,抓住“大总”(村内威望较高、阅历丰富,为村民操办婚丧嫁娶具体事务的人)这一关键群体,多部门协同,聚力推动实施“大总+”自治模式,充分发挥“大总”在农村集体聚餐中的组织协调、宣传引导、监督约束作用,有效拓展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途径。
明确工作目标。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融入“大总+”自治体系,积极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协会牵头、大总参与”的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在倡导简约文明新风的同时,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合力守护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实化工作落实。加强选育指导,延伸管理触角。依托县级“大总”协会,将熟悉农村宴席流程、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食品安全工作的“大总”纳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动态管理名单库。采取“理论授课+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大总”综合能力提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共治途径。在落实聚餐报备制度的基础上,“大总”会同食品安全协管员对事主置办宴席事项进行提醒和引导,并视情开展或参与现场指导。“大总”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简约宴席新风宣传引导,避免铺张浪费。
强化激励约束。对综合素质高、日常表现突出、群众广泛认可的“大总”,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择优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推荐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列席移风易俗工作等相关会议,对满意度测评高的“大总”,给予表扬激励。定期组织开展“大总”队伍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大总”列入“黑名单”,取消会员资格,违反移风易俗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实施“大总+”自治模式以来,部分村将翻新后的“新风堂”作为村民共享的礼事场所,餐饮加工场所大为改观,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通过“大总”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复盘的全流程参与,平均婚礼花费降低1万至3万元,“大总”队伍正成长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