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举措》
9月9日上午,淮北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覃卫国主持召开九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
《具体举措》从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责任体系、提升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健全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和水平、强化保障措施八个方面,细化了20条措施。
会议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责任体系为切入点,提高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增强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具体举措》从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责任体系、提升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健全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和水平、强化保障措施八个方面,细化了20条措施。
会议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责任体系为切入点,提高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增强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