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16日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探索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加强县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在关键领域和地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43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淮北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不断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建设,积聚保护资源、形成保护合力、提高服务水平,以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激励企业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
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依托,统筹整合基层各方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合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为创新主体提供近距、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服务。2021年县区市场监管局各培育1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市局根据各县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情况向省局推荐申报1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22年底,建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3个,到2025年底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基本覆盖全市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专业市场或市场监管所。
三、建立方式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本区域内知识产权密集的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科研院所或市场监管所(简称“建站对象”)等组建。进站人员以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属地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为主体,属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建站对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人数不少于7人。同时吸纳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专家、法律服务机构律师、知识产权专员参加,积极争取属地公安、法院部门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统一命名为“安徽省XX市XX县(区)(建站对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由市局统一在建站对象场所挂牌。
四、工作职责
(一)根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线索和诉求,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对象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方案,明确维权援助路径。协调相关行政、司法及维权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等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为侵权纠纷多元化解和快速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窗口一站式分级分类处置知识产权违法侵权线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假冒、仿冒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切实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检索信息服务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困难。
(四)提供及时、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协助提升辖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的数量与质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标准化、专利技术项目校企合作等转移转化工作。
(五)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及培训,推动区域、行业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和业务合作交流。
(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联合多部门力量,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
五、实施保障
(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申报审核、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和验收,具体工作由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
(二)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建站选点、建设指导和推荐申报工作,同时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站单位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建设和运行保障,负责提供的固定办公场所须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应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和宣传费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
各市场监管所、建站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谋划、合理布局,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建站单位先行先试,创造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基础服务性工作。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应在创建成功后,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市场监管所、建站对象、企业相互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作为服务企业的平台和载体,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工作站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
各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对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果,要及时归纳总结并上报相关信息,注重工作实践的创新,努力为企业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