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来源: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件编号: | 20220619001 | 来信时间: | 2022-06-19 1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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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我在碧桂园天玺有一套住房,未装修也未住,物业管理费还要全额收取(收取标准还较高),按照目前国内相关的文件精神应该是打折收取,但是小区物业还是要全额收取,我感觉不能理解,很不合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过问此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以保护双方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此致敬礼!盼回复! | ||
答复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2-06-20 08:20:13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职责,我局负责物业费价格执行监督,具体定价多少是由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负责。 1.若在交房时签订相关合同,应该按照相关合同履行义务; 2.物业费的价格制定是由主管部门发改委制定,有无优惠政策建议向发改委咨询; 3.物业费管理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负责,有无优惠政策也可向住建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