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来源: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件编号: 20220619001 来信时间: 2022-06-19 11:11:30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  名: *****
信件内容: 我在碧桂园天玺有一套住房,未装修也未住,物业管理费还要全额收取(收取标准还较高),按照目前国内相关的文件精神应该是打折收取,但是小区物业还是要全额收取,我感觉不能理解,很不合理。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过问此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以保护双方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社会氛围。此致敬礼!盼回复!
答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2-06-20 08:20:13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职责,我局负责物业费价格执行监督,具体定价多少是由价格主管部门发改委负责。

1.若在交房时签订相关合同,应该按照相关合同履行义务;

2.物业费的价格制定是由主管部门发改委制定,有无优惠政策建议向发改委咨询;

3.物业费管理的主管部门是住建局负责,有无优惠政策也可向住建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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