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烈山区市场局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示范经营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数量,按5%要求培育示范经营单位,逐月推进示范单位培育。
创建工作中,烈山区市场局基层所同志通过上门指导、发放张贴消费提示、规范专区专柜提示牌等措施,严格落实创建要求,同时强化日常督查,切实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