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等食品16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其它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肠菌群问题
淮北市烈山区朱家食府销售的碟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城南全聚大酒店销售的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聚神酒楼销售的勺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城北鑫源渔港饭店销售的筷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城北鑫源渔港饭店销售的勺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淮北市烈山区中圣无为板鸭店销售的熟牛肉,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淮北市烈山区郭家卤菜店销售的熟猪耳朵,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淮北市烈山区老夏卤菜店销售的熟牛肉,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铝的残留问题
淮北市烈山区百姓小吃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杨庄矿电影院便民小吃街023张爱侠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聂祥红早点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城北杜氏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城南周吉荣小吃部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濉溪县刘长玲小吃部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