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四个责任”清单推进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
为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近日,市食安委印发通知,正式出台《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四个责任”,旨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指出,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是指导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是我们抓好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制定的《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配套性文件,以表格化形式细化明确了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四个责任”清单。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标《责任清单》狠抓工作落实,要注重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社会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求各相关单位每季度向市食安办报送一次落实情况,其中第四季度要报送全年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根据《淮北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规定》,市食安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将适时开展联合督查,督查督办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